关于推荐共青团广州市司法局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通知
2025-03-28 浏览数:1,390
穗律团〔2025〕16 号
共青团广州市司法局第二次代表大会拟定于4月下旬召开,为做好团员代表的推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代表的条件
具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,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。
二、代表产生要求
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自觉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纪律规定,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,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,代表团员意志。
三、团员代表名额
广州律师行业团委推荐团员30名
四、代表产生的主要程序
(一)从团支部开始推荐提名。根据多数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,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。
(二)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沟通,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。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审核把关,可以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。
(三)选举单位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,报广州市律师行业团委。
(四)广州市律师行业团委按照要求酝酿推选至广州市司法局团委。
五、推荐材料报送要求:
请团组织于2025年4月1日前按要求填写《共青团广州市司法局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》,并发送到邮箱2450581852@qq.com(包括word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)。
六、其他要求
本会收到团组织推荐材料后将按照规定开展酝酿及推选工作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附件:共青团广州市司法局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
共青团广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
2025年3月28日
(联系人:陈思华,联系电话:020-83550600)